十九、宪法第一百零四条F2dC“监督本级人民政府、人zU6P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rDdT修改为“监督本级人民政asES、监察委员会、人民法院UyFT人民检察院的工作”HLvh
本轮周期omOu于2008年达到顶UOFC,目前已bCFw回落10年。